随着科技的发展,无人驾驶技术在越来越多场合被应用,比如无人驾驶网约车、快递车等。由此也带来了一些交通安全上的争议,发生事故后应该如何定责?

浙江电视台报道了最近发生在杭州的一起交通事故——刚提新车不久的沈先生,在驾车出车位时,被后方驶来的一辆无人快递车撞上,交警判定沈先生主责,无人快递车次责,沈先生对此不认可。

沈先生称他当时准备开出车位,看到左后方有个开双闪的无人快递车驶来,并减速停了一下。他以为无人车停下了,便将车开出来,谁知刚开出一半,无人车就撞到了其前车门上。无人快递车所在公司调出的数据显示,当时无人车时速从20多km/h减速到6km/h后,又加速到25km/h,然后撞上了沈先生的车。

从沈先生描述的情形看,如果是有人驾驶的快递车,正常情况下,要么保持车速快速通过,要么踩一脚刹车,等沈先生开出车位再继续前行,不太可能出现先减速再加速撞车的情况。他由此质疑无人车未识别到他的车,有碰瓷的嫌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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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实话,按白纸黑字的交通规则,沈先生被判主责一点都不冤。从停车位上开出时,打转向灯并注意观察,避让左侧来车,确认安全后再开出,这是所有司机规范行车必须遵守的规则。

倘若撞他的是有人驾驶的小车或电动车、自行车等,沈先生完全可能被判主责甚至全责。如果他严格遵守交规,等无人快递车完全开过后再开出,这场事故就能避免了。

无人驾驶快递车的性能,肯定还有大幅提高的空间,但交规就是交规,不能因为是无人驾驶车,就认为它应该主动停车避让,比普通司机承担更多的责任。

而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,无人驾驶网约车、快递车等,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马路上。类似的交通事故,势必也会增多。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无人驾驶技术的应用?它是让普通司机更安全,还是更混乱?

这个话题其实在今年年中,百度无人驾驶网约车“萝卜快跑”在武汉运行期间,就有过相关讨论。有网友调侃,在“全员鄂人”的武汉,可能只有“萝卜快跑”会礼让行人,不会随意变道插队了。虽然有些人抱怨“萝卜快跑”过于遵守交通规则,以至于它出现在市区,就会把路搞得“堵得要死”,通行效率低下。但也有很多人戏称它为“马路判官”,狠狠整顿了武汉的交通。

为安全起见,无人驾驶车通常会严格按交规来,比如道路限速70码,无人车一定不会超过70码;前车变道打转向灯,无人车会降速跟车;在遇到行人、其他车道车辆靠近时会有明显的减速操作,其他车辆稍微别一下,也会导致它停车。

设想一下,如果无人驾驶车也像某些司机一样横冲直撞,肆意插队、变道,不规范打灯、超速行驶,道路将乱成什么样子?

所以,如果不是人人都能遵守交规、文明驾驶,面对复杂的路况和其他司机不可预测的操作,再智能的AI也难以招架。更何况,目前的无人驾驶技术,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,远没到可以在路上“横行霸道”的地步。

对普通司机而言,把无人驾驶车,当做一个严格遵守交规的新手司机,其实就很好理解了。

新手司机或许不太会灵活变通、开车效率没那么高,但也是在慢慢学习精进的,就像无人驾驶车一样。只是面对略显笨拙的新人司机,有的老司机耐心欠佳,明明不占理还是会嚷嚷,甚至破口大骂;如果遇上死守规矩的无人车,一肚子气也只能憋回去,逼着自己遵守交规,开车慢一点、多观察。

这么一看,无人车还真是可以教训不文明司机,让人学会敬畏规则。